2009 / 7 / 23 剛聽行政法總複習課程實在是太過無聊,
所以就邊聽邊上我的各個網站晃晃...
熊熊發現有一個店家在我的無名留言(不是要告我啦!哈哈!)
還有一個美容整型的邀文
以下轉貼
您好: 我是Beauty-guide 華人時尚整形美容入口網編輯,
看了您的網誌發現您對醫療美容很有興趣,並且 有好幾次的美容經驗,內容非常詳細地
紀錄了您 的心得,我覺得是很寶貴的經驗分享。 所以希望能請您讓BG小編轉載您的經驗到BG官
方 BLOG和網站上。 會轉載在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XXXXXX上, 並註明您的名
字與網誌網址。 因為覺得您醫美經驗滿豐富,文章也寫得不錯,想邀請 您加入我們的美容部落客。
由您選出有興趣的美容項目,BG會幫您與合法診所媒合, 進行美容後請您寫出這次的美容療程感
想,BG會提供您稿費。 也就是說以後變漂亮、寫文章經驗分享網友同時,辛苦分享 的經驗也能獲
得收穫! 詳情請看:XXXXXX(網址)
若有進一步的興趣,請至我們部落格留下聯絡方式(Mail與電話), 或者
來信Mail :XXXXe mail
BG小編
***
註:上述網址及連絡方式已被我改寫啦!證明這不是廣告文!
哈!這個編輯應該是看了我上次也是唯一一次去做柔膚雷射後寫 的心酸血淚史吧!
But,我一直很好奇的是,我的無名真的很少會有人去拜訪耶! 可不管鹹水雞店家
及這次的美容整形編輯都是搜尋到我在無名的 網誌耶!
這倒是很奇怪的一件事!
不過我很感謝這位編輯喜歡我的文章但是身為"未來的法官"或是" 檢察官"的我
(哈哈!不要笑!我是很認真的想當法官的!)應該是沒 時間當"美容部落客"啦!
前幾天炒得沸沸揚揚的部落客"明"寫分享文"暗"為廣告文的事件 也讓我頗有感受...
現在的網路行銷正當道,我不覺得部落客寫廣告文有什麼好被 唾棄的但是請一定要
誠實告訴大家這是"廠商邀約"啦! 要不然被抓包(像馬英九的治國週記一樣被抓包)
會讓自己的信用 破產的!
其實要分辨廣告文還是分享文,只要看到文章有沒有很多制式的廣 告詞或是關鍵
字就可以明白了!(廠商通常會要求文章要放入關鍵 字句) 只是99%
的廣告文讀起來會讓我的頭很痛,所以通常只會瞄一眼看看 在推銷什麼就夠了!
但如果那個網站幾乎都po廣告文,我就不會 常去逛了!但有個例外,就是美食促
銷的廣告文啦!
我很愛讀耶!(沒辦法,我太愛吃了!必看"型男大主廚"、冰冰好料理及食尚玩家還有非凡大探索)
總之這是今天發生的一段有趣的小插曲利用看書的中段休息時間跟 大家分享囉!
OH!已經6點半了!
煮晚餐給兒子吃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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